預防網上騙案錦囊
預防成為被騙者
1. 網購騙案
- 留意價格是否合理
- 盡量以當面交收形式交易實物或虛擬物品,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 盡量避免透過「非正式商號」的網頁購買物品
- 小心檢查銀行過數收據和過數紀錄,並保留相關單據
- 驗明貨品的真偽及完整性
- 若不確定購買的貨品是否「正版」,切勿轉售
2.網上交友騙案
- 避免於網上交友和與網友見面
- 與網友溝通時,不要向對方提供個人資料,如姓名、電話、地址、銀行戶口等
- 切勿借錢予網友或進行金錢交易
- 避免開啟視像通話,切勿進行裸聊
- 若與網友外出見面,應到人流較多的地方,並找人陪同見面和預先告知父母或親友
- 避免依賴網絡虛擬關係,應循現實社交途徑結交朋友
- 提防任何可能被騙財、騙色、或裸聊勒索的陷阱
3.電話騙案
- 收到短訊要求你作出金錢交易、購買點數卡或充值卡時,請立刻致電對方,核實對方身份
- 若收到來電指你牽涉刑事案件,請立即致電相關政府部門,核實資料,切勿輕易轉帳金錢給對方
- 不要下載來源可疑的附件或開啟可疑的網址
- 避免於不同的社交媒體或平台使用同一密碼
- 定期更改通訊軟件密碼
4.賺快錢騙案
- 避免參與賺快錢的活動或工作,例如兼職男女朋友(PTGF、PTBF)
- 切勿參與網上不合法投資、詐騙或運用銀行戶口代轉金錢等
- 切勿輕易提供個人資料
- 切勿輕易相信網上招聘廣告或留言,尤其是無需任何學歷、技能或工作經驗而報酬異常優厚的職位
- 在被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或應徵前,應先了解公司背景、業務、工作性質及地點
- 如在聘用前被要求繳費(如學費、按金、保證金等),應加倍小心
- 如對面試或工作的環境有懷疑,切勿出席,注意人身安全
5.使用社交媒體錦囊
- 網絡世界有真有偽,應時刻保持警惕,不要輕信別人
- 時刻核實對方身份和網上資料
- 切勿貪小便宜參與賺快錢的活動或工作,以免因此墮入陷阱或觸犯法例
- 即使被騙少量金額,亦要報警處理
- 遇事時應勇於尋求協助,切忌獨自面對
- 遇有懷疑和疑問,應向有經驗或專業人士查詢
預防成為行騙者
1.網購騙案
- 不要抱僥倖心態,以為網上售賣物品而進行詐騙,不易被執法部門發現
-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售賣冒牌貨乃刑事罪行,即使在廣告加上「真假自辨」、「高仿」等字眼,亦不會有免責理由,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 賣家有責任確保所賣貨品為正貨,「唔知」並非藉口和辯解理由
- 不應為減低損失而在網上轉售買下的冒牌貨
- 切勿為賺取金錢和貪小便宜而觸犯法例
2.網上交友騙案
- 不要在網上偽裝身份而進行詐騙行為,以免觸犯法例
- 任何人如作出恐嚇或威迫等行為,有機會干犯「勒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 不應抱持僥倖心態,以為網絡世界無跡可尋
3.電話騙案
- 不應抱持僥倖心態,以為網絡世界無跡可尋
- 電話騙案屬於嚴重罪行,任何人干犯「欺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 14 年;若被控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可判處監禁 10 年。
- 任何人因處理電話騙案犯罪得益,有機會被控《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最高可判處監禁 14 年
4.賺快錢騙案
- 切勿被詐騙集團利誘而參與詐騙,犯欺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 不應抱持僥倖心態,以為網絡世界無跡可尋
5.使用社交媒體錦囊
- 切勿抱僥倖心態,以為網絡世界無跡可尋
- 不要持「人做我做」的羊群心態,以合理化自身的犯罪行為
- 在任何情況下,切勿參與非法活動
- 網上行為也有法例監管,任何網上犯罪行為同樣會被檢控
有關iSmarter 青少年科技罪行防治服務
隨著互聯網科技發展一日千里,青少年涉及科技罪案數字有明顯上升趨勢;故此,及早為青少年提供相關預防教育,為科技罪案的受害或犯事青少年提供輔導及支援服務,並加強社會各界的協作,提升家長、教師及社區人士應對青少年科技罪行的能力,顯得尤其重要。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推行「青少年科技罪行防治服務」,主要涵蓋預防教育及輔導支援兩個層面。在預防教育方面,本中心為全港小學、中學及大專院校的學生、教職員和家長提供講座及工作坊,以及到各公司機構的職青工作間提供培訓講座。在輔導與支援方面,本中心設立了「青少年科技罪行防治機制」,透過這轉介機制,由專責社工跟進涉及科技罪案的受害或犯事青少年,提供危機評估、輔導及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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