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不少樓宇存在老化問題,舊樓因日久失修而導致意外的潛在危機不容忽視。為了確保樓齡較高的樓宇的窗戶擁有良好保養及安全狀況,政府已於2012年全面進行「強制驗窗計劃」(下稱「計劃」)。
根據計劃,屋宇署會在每年選出一些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並向其業主立案法團(下稱「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以確認有關樓宇(被統稱為「目標樓宇」)已被納入計劃內,目的是提示業主需要為驗窗工程作好準備。
計劃的檢驗範圍包括目標樓宇的公用部分及個別私人處所的窗戶。於預先知會函件發出不少於兩個月後,政府可向目標樓宇的相關業主發出有關驗窗的法定通知(下稱「通知」)。於接獲通知後,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有關窗戶進行檢驗。如有需要,業主須委任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修葺工程。為方便業主處理有關事宜,合資格人士的名單,可於屋宇署的網站查閱。業主應注意,檢驗及修葺工程須於通知內訂明的期限前完成,否則可能會被檢控。另外,當合資格人士完成檢驗或監督修葺工程後,須向屋宇署呈交指定表格作為證明。
除了目標樓宇的業主或法團外,二手住宅單位的買家亦應留意該單位所屬的樓宇是否被納入計劃內的目標樓宇之一。買家簽約前可於屋宇署的網頁查詢有關樓宇是否目標樓宇、法定通知的發出日期 及該法定通知是否已被遵從。假如該單位所屬的樓宇已受法定通知約束,買賣雙方須協商合適條款處理。至於由賣方成交前完成法定責任,抑或扣減部分樓價由買家完成責任等等可用的方法,則需按個別情況而定。
譚雪欣執業律師